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1 07:29:42 出处:休闲阅读(143)
符合参保条件的补缴未参保人员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养老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省人社厅实施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办理补缴时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并从欠费之日起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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